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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924 李建昌於教育部門 - 青發處後繼無力,人事費卻要近7千萬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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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於仁愛路一段17號的場館,早期委外經營時稱為「青少年育樂中心」,後因促參法及土地租金異動,廠商承受不了高於過去近一倍之權利金,於民國102年10月由北市府教育局正式收回自營,隔年11月3日正式成立青少年發展處進駐經營。但李建昌議員發現,委外時期最高紀錄可創下單月進館人次9萬的輝煌人潮,自營後單月進館人次只剩1萬初,且青發處自營後收入不到2千萬,每年的人事費卻要花出6千8百萬?!

本人具體建議:
(一) 教育局需徹查,青發處僅單純的一棟場館,年編人事費6千8百萬,是否有冗員。
(二) 由公務員要活絡場館確實不易,教育局應設停損點,評估是否讓適合的民間單位來公辦民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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